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三)刊发有关未有收益生物科技公司的新指引材料,为准发行人及市场提供更清晰的上市及披露规定。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我们两年前推出新的上市制度,欢迎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及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等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对于在短时间内看到新上市机制广受市场欢迎,并取得相当成绩实在令我们感到鼓舞。此外,我们还成功在香港孕育出一个全新的生物科技市场,为致力推进和改善人类健康的公司提供多一个融资生态系统。」
至今共有16家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根据《主板规则》第十八A章(2018年4月推出的新上市制度的三个新上市章节之一,下称第十八A章)上市,合共集资396.8亿港元。新上市制度也向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创新公司打开香港上市的大门。
陈翊庭续说:「这两年来联交所发现全球机构和零售市场对第十八A章的兴趣与日俱增,我们期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这章节的上市制度。」
联交所在检讨过第十八A章的运作后,并在检视上市委员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市场人士及香港交易所的生物科技谘询小组所提供的意见后,刊发是次最新及已更新的指引材料。
另外,联交所今天亦更新了一份有关简化股本证券新上市申请之上市文件的指引信。
以下是最新刊发及已更新的指引材料的要点:
- 新增一份指引信—HKEX-GL107-20「有关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的披露的指引」
- 更新三份指引信—HKEX-GL92-18「有关生物科技公司是否适合上市的指引」;HKEX-GL85-16「有关根据《上市规则》向关连客户以及现有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配售股份的指引」;及HKEX-GL86-16「简化股本证券新上市申请上市文件编制指引」
- 更新一个常问问题系列—「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常问问题」
有关变动详情载于此连结。原有政策方向概维持不变,并未受是次变动影响。
完
数据源: 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