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就建议修订上市发行人提交文件的规定及《上市规则》其他非主要修订刊发谘询总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就有关《建议修订上市发行人提交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规则〉其他非主要修订的谘询文件》(谘询文件)刊发谘询总结。

联交所于2017年11月刊发谘询文件,就建议修订《上市规则》征询市场意见。有关修订旨在简化及精简交收文件的行政程序及提高效率。谘询文件亦载有《上市规则》其他非主要修订建议及不涉及改变政策方向的轻微建议修订,回应人士大致赞成各项谘询建议。

根据市场对谘询建议的回应,联交所决定落实谘询文件中的大部分建议。

《上市规则》的主要修订包括:

修订董事及监事以《上市规则》所载表格提交的声明及承诺:加入董事或监事须将其联络资料通知联交所的承诺;授权联交所向监事收集资料;以及划一《主板规则》与《GEM规则》有关董事及监事责任的规定;

简化上市发行人发行新证券时的存档规定;

删除两类文件的存档规定:(i) 提交予联交所仅供记录之文件;及(ii) 内容已向公众披露之文件;及

《上市规则》的其他非主要修订及轻微修订。
有关修订将于2019年3月1日生效。就简化上市发行人的存档规定而言,经修订的《上市规则》条文将适用于上市发行人在2019年3月1日或之后宣布发行的证券。

上市发行人现任董事及监事应留意,他们必须尽快(不可迟于2019年3月31日)按照修订后的《上市规则》向联交所提交其联络资料。

谘询总结及回应人士的意见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新闻 — 市场谘询」一栏下载。

《主板上市规则》修订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市 — 上市规则与指引 — 上市规则 — 主板上市规则修订」一栏下载。

《GEM上市规则》修订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市 — 上市规则与指引 — 上市规则 — GEM上市规则修订」一栏下载。

经修订的月报表、翌日披露报表及联络资料表格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主板/GEM)「上市 — 上市规则与指引 — 表格」一栏下载。

信息来源: 香港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