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今天(星期三)刊發有關未有收益生物科技公司的新指引材料,為準發行人及市場提供更清晰的上市及披露規定。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我們兩年前推出新的上市制度,歡迎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及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等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對於在短時間內看到新上市機制廣受市場歡迎,並取得相當成績實在令我們感到鼓舞。此外,我們還成功在香港孕育出一個全新的生物科技市場,為致力推進和改善人類健康的公司提供多一個融資生態系統。」
至今共有16家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根據《主板規則》第十八A章(2018年4月推出的新上市制度的三個新上市章節之一,下稱第十八A章)上市,合共集資396.8億港元。新上市制度也向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創新公司打開香港上市的大門。
陳翊庭續說:「這兩年來聯交所發現全球機構和零售市場對第十八A章的興趣與日俱增,我們期待進一步完善和提升這章節的上市制度。」
聯交所在檢討過第十八A章的運作後,並在檢視上市委員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市場人士及香港交易所的生物科技諮詢小組所提供的意見後,刊發是次最新及已更新的指引材料。
另外,聯交所今天亦更新了一份有關簡化股本證券新上市申請之上市文件的指引信。
以下是最新刊發及已更新的指引材料的要點:
- 新增一份指引信—HKEX-GL107-20「有關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的披露的指引」
- 更新三份指引信—HKEX-GL92-18「有關生物科技公司是否適合上市的指引」;HKEX-GL85-16「有關根據《上市規則》向關連客戶以及現有股東或其緊密聯繫人配售股份的指引」;及HKEX-GL86-16「簡化股本證券新上市申請上市文件編制指引」
- 更新一個常問問題系列—「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常問問題」
有關變動詳情載於此連結。原有政策方向概維持不變,並未受是次變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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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港交所